大量中国货主“遭殃”!这艘集装箱船连烧6天!宣布共同海损!
▲Maersk Frankfurt轮起火
据外媒消息,当前,发生火灾的集装箱船“Maersk Frankfurt”,灭火工作持续第六天。
7月24日,马士基向ShippingWatch证实,集装箱船“Maersk Frankfurt”号上的大火尚未被完全扑灭。表示“船上仍有火灾,因此根据信息,印度海岸警卫队在X上发布的内容不准确”。
印度海岸警卫队(ICG)也于24日,在X上发帖更新称,消防行动进入第6天,它正在处理闷烧的集装箱中零星的火灾。一架直升机将200公斤干粉投到燃烧的集装箱上,以扑灭大火。
7月19日,马士基租用的这艘新造集装箱船“Maersk Frankfurt”在从蒙德拉驶往科伦坡的途中发生爆炸,引发火灾。马士基此前证实,一名船员在火灾中丧生。起火原因尚不清楚,但据当地媒体报道,起火原因与船上短路有关。
ICG考虑到对印度海岸线构成的严重威胁,正在努力使船只远离海岸。据当地报道,该船载有一些危险品,包括苯和氰酸钠,如果泄漏可能会造成危险。根据最新船舶动态信息显示,该轮目前仍在印度海岸附近徘徊。
日前,保险索赔顾问WK Webster表示,初步报告之后,“Maersk Frankfurt”的船东已宣布火灾造成的共同海损。因此,在货物交付之前,所有货主都需要提供共同海损担保。
据悉,救助服务由根据与船东签订合同的专业救助商提供。因此,除了GA担保外,还需要代表所有货方提供救助担保。WK Webster补充表示“我们在印度有货物检验员随时待命,根据需要对任何损坏的货物进行货物检验,并将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。”
宣布共同海损。这也就意味着,有货在“Maersk Frankfurt”上的所有货主们也要一起承担责任,须提供共同海损担保之后才能够拿到货物。
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。
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、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、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、机器和锅炉的损害、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、船用材料和物料、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。
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、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、避难港费用、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、修理费用、代替费用、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、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。
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,而有意地、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。
当货轮发生共同海损时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,货物所有人应提供共同海损保证金,以便理算人对损失进行赔偿。货运代理企业可能需要垫付保证金等费用,并有权向委托人追偿。
根据此前报道,“Maersk Frankfurt”于2024年5月份刚刚交付,可装载5920TEU。该船由日本的TOKEI KAIUN拥有,租赁给马士基运营。该轮部署在印巴航线FI3,涉及ONE、阿联酋、X-PRESS、长锦兴亚等多家船司共舱。6月份曾相继挂靠过国内天津、大连、宁波、青岛港等多个港口。
在此提醒,该轮或涉及大量中国货物,有货物配载该轮的货主货代及相关利益方,及时与客户保持沟通,关注货物情况、后续船期延误情况等!
来源:维运网 壹航运